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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自由记录

以下记录属于《信息自由法》的范围:

  • Teagasc所持有的所有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记录,不论它们是何时创建的
  • 自《信息自由法》生效以来创建的所有其他记录(1998年4月21日)
  • 任何需要了解当前记录的记录,即使是在1998年4月21日之前创建的
  • 自1995年4月21日起创建的在职员工人事记录,以及在该日期之前创建的、正在使用或拟使用的、对有关人员产生不利影响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人事记录。

然而,为了让Teagasc的业务能够正常地运作,有时候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豁免发布某些类型的信息。这些在法案中都有规定。主要的豁免记录包括:

  • 政府会议,
  • 执法和安全,
  • 机密及商业敏感资料,
  • 个人资料(与提出要求人士有关的资料除外)。

如果请求内容过于冗长或含糊不清,也可能会被拒绝,但Teagasc公司有义务帮助申请人解决这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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